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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三人合作做生意开始信息他,就让他但法人名 。可是现在我们从2008年到2012年投资180万 。
我们三人合作做生意开始信息他,就让他但法人名 。可是现在我们从2008年到2012年投资180万 。我们三人合作做生意开始信息他,就让他但法人名 。可是现在我们从2008年到2012年投资180万 。他现在说不能干了要注销公司。我们现在该怎么办
地区:山西-太原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20-08-27 16:37:59
提问者:ASK1598508297biq
 
王百策
王百策律师
山西 太原
13453418419
你好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解散: (一)合伙期限届满,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; (二)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; (三)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; (四)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; (五)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; (六)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; 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。 合伙企业无特定事由注销,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。
回答时间:2021-03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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